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荔府征房〔2018〕11號)

荔府征房〔2018〕11號
因廣鋼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設工程組團一銀沙路建設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令第590號)的有關規定,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決定征收廣鋼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設工程組團一銀沙路國有土地上房屋,具體如下:
一、征收范圍: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核發的廣鋼新城一期市政道路建設工程組團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國土規地證〔2017〕240號)附圖紅線確認(詳見***1)。
二、征收房屋地點:鶴洞路219號部分、鶴洞路259號部分、鶴洞路261號部分。
上述范圍內的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如有遺漏,以本項目用地規劃紅線圖為準。
三、征收實施單位: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白鶴洞街道辦事處
四、征收補償方案:(詳見***2)。
五、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六、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簽約期限為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簽約期限屆滿,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或達不成協議,由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標準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及使用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被征收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0天內依法向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八、相關資料可以向征收實施單位索取。
征收實施單位: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白鶴洞街道辦事處
地址:培真路2號之一
聯系電話:81805248
聯系人:劉江峰
特此公告。
***:
1.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國土規地證〔2017〕240號)
2.廣鋼新城規劃路網組團一銀沙路北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補償方案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
查詢網址:http://www.lw.gov.cn
2018年12月28日
請點擊: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國土規地證〔2017〕240號).pdf
廣鋼新城規劃路網組團一銀沙路北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補償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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